近期,易居研究院发布了最新的2014年全国30省市房价收入比排名,其中中国东部沿海房价遥遥领先,而北京则位居全国第一名,再次获得冠军,而湖南房价收入比增长最缓慢,增幅为-9.8%,湖南居民购房幸福度最高。
根据国家统计局口径的数据,2014年,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(名义)增长9.0%,比2013年名义增幅收窄了0.7个百分点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6.8%;全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长1.4%(包含有可售型保障房和棚改房), 增幅比2013年缩小6.3个百分点,房价涨幅明显收窄。
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,得出2014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.1.与2013年的7.3相比,2014年房价收入比再度下降,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行趋势。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,已经接近6-7的合理区间。房价收入比的下行主要是受2014年楼市降温导致房价增幅大幅收窄,同时收入增幅远大于房价增幅的影响。
这说明,当前我国房价收入比在经历不正常的高峰后,正回归合理水平,房价的上涨将越来越慢于可支配收入的涨幅,人们的购房压力以后会越来越小。
报告显示,2014年全国30省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分化依然明显,最高的北京市与2013年持平,维持在14.5的高位,而内蒙古仍然是最后一名,仅4.7,与2013年相比下降0.3. 整体而言,北京、海南、上海、福建、天津、广东和浙江7个省市房价收入比较高(超过8.0),海南作为全国重点旅游省份,大部分商品房卖给了岛外人,房价收入比仅次于北京,其余为东部沿海省市。
此外,全国23个省份(自治区)房价收入比低于全国30个省市的平均水平,包括11个西部省(自治区)、8个中部省份和4个东部省份。
总体上看,2014年全国30省房价收入比,呈现东、中、西梯度递减的态势,且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相当悬殊。东部地区房价偏高,部分省份的核心城市人口聚集能力强,吸引了大量有购买力的购房者,推动房价快速上涨,而这部分人的收入并不全部来源于东部地区,进一步推高了东部地区房价收入比,这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阶段属于正常现象。
东部地区商品住宅的房价收入比较高,但省份间差异较大,尽管排名前七位的均为东部省份,但仍有河北、江苏、辽宁和山东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。中西部地区省份间分化则相对不明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