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,坚持做到“以村为主”是基础,依法管理是保障,优质服务是宗旨,群众满意是目的,确保村民自治工作扎实稳妥的进行。
一是使计划生育步入了法制化轨道。实行依法管理、村级自治,把干部和群众置于平等法律主体地位,实现了双向制约,既保证了干部依法行政问题,又通过合同的制约力,促进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。
二是树立了计划生育管理的良好形象。改变了过去在计划生育中强调管理,忽视服务的问题,把群众当成了单纯的管理对象,而不顾惜群众的困难。实行了依法管理、村民自治、优质服务,把为群众排忧解难摆在突出的位置,把为群众服务摆上议事日程,把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到实处,换来了群众的满意,维护了计划生育工作的的形象。
三是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。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,群众的意愿得到了很好的尊重,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大大增强。来源:山东在线 作者:聂小猛